113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溜冰錦標賽
暨113全民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(花式滑輪)競賽規程
- 依據:112年11月30日「113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競賽活動申請補助說明會」會議紀錄。
- 主旨:
- 為培養優秀運動選手,提升本市運動實力,推動全民運動之風氣。
- 遴選組成113年全民運動會桃園市參賽代表隊。
- 指導單位:桃園市政府
- 主辦單位:桃園市政府體育局
- 承辦單位:桃園市體育總會滑輪溜冰委員會
- 協辦單位: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
- 比賽日期:
- 市長盃:113年6 月8 日至 6月9 日上午8時
- 全民運動選拔:113年 2月 28日上午9時
- 比賽/選拔地點: 桃園市龍潭區體育休閒園區溜冰場
- 參賽資格:
- 市長盃參賽規定:凡全國愛好業餘溜冰運動者,皆可組隊參加,此次競賽選手不得代表二個(含)以上之單位參賽,亦不得越降組比賽。
- 113全民運動會選拔參賽規定:設籍桃園市連續滿3年以上者,其設籍期間計算以113年全民運動會註冊始日為準。
- 年齡規定:(依各競賽種類技術手冊規定辦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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